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视频 朱文博


【资料图】

近日,有关张继科因借钱欠债及传播某女明星隐私视频的传闻在网络上沸沸扬扬,接连冲上微博话题榜单。目前,该事件还有很多细节尚待进一步公开。事件背后,传播他人隐私视频是否违法、没有出借人姓名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等法律问题值得关注。为此,4月5日,四川在线记者小铭采访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

基本情况

张继科方两次发声否认,而爆料人方面则称,张继科欠武汉的S先生很多钱。在S先生讨债过程中,张继科曾给了S先生几段某女明星的隐私视频。S先生转而向该女明星索要钱财。某女明星报案,S先生在2020年2月被抓。

2020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S先生犯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罚款5万元。S先生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爆料人晒出的借款合同显示,张继科借款500万,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按照这一标准计算,逾期未归还本金的话,每个月利息就将近10万元,一年利息将近120万元,年息将近24%。

据目前爆料人晒出的欠条,该借款合同没有出借人姓名只有借款人的姓名。

律师说法

焦点一:传播他人隐私视频是否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还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传播的是一般隐私视频,比如说在家生活的状态、居家照片等,就可能侵害到他人的隐私。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是不能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甘露解释,通俗地说,就是如果当事人同意公开该隐私视频,那公开这个视频的行为一般存在一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过这个范围或者对象,那就涉嫌侵害隐私了。当然,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就传播当事人的隐私视频,那传播该视频的人就是涉嫌违法了。

甘露还告诉四川在线记者,如果传播该视频的人故意传播私密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在传播过程中,导致视频中的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声誉遭到破坏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传播该视频的人还可能涉嫌侮辱罪等。

焦点二:没有出借人姓名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这段话翻译一下就是说,尽管借款合同的信息不完整(没有写明出借人姓名),但是只要出借人提起诉讼,法院应该受理。”甘露说。

甘露进一步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双方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另一个是有借贷资金实际收支记录。“按照老百姓的话就是,我向你借钱,你把钱实际打给了我,这样就构成了借贷的事实。一旦双方都有借钱的意思且进行了打款的事实,那不管有没有出借人的姓名,这个合同都有法律效力。“至于去法院打官司要求还款的人是不是借出钱的人,按照流程来说,需要法院来审理。”

视频文案:张庭铭 田珊

导演/摄影:田珊 朱文博

后期:朱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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