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繁昌区城区(含峨山镇)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一)年龄条件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二)其他条件
除年龄达到要求外,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本城区户籍(含峨山镇)。
2.非本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需在主城区(含峨山镇)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二、注意事项
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