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田珊

●针对四川主要土壤环境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农用地、工矿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讲好“普通话”;充分结合地方实际,讲好“四川话”;始终聚焦民情民生,讲好“百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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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加大宣传力度、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执法监督4个方面保证《条例》落实到位

7月1日,《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有何四川特色?又将从法律的角度重点解决哪些土壤环境问题?6月25日,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有紧迫性

作为农业和矿产资源大省,土壤污染防治很关键

“土生万物、水泽众生。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被称为地球母亲珍贵的‘皮肤’。”发布会上,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将这句话作为了开场白。

四川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又是农业和矿产资源大省,土壤污染防治是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但目前,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法规标准不健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覆盖面不足以及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加之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复合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亟须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康宁表示。

为此,我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班负责起草工作。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前期准备工作,调研组前后赴省内十余个市(州)进行立法调研,还前往广东省、天津市、重庆市开展了省外立法调研,全面分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环节、关键领域、责任主体,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从制定到出台,《条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四川主要土壤环境问题和薄弱环节,我省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上位法,着力解决农用地、工矿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问题。”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针对农用地,重点控制农用地污染源头,规定了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等要满足农用地土壤环境要求,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土壤污染源头。另外,对煤炭、页岩气等矿产资源开发也进行了明确的污染防控要求,有效控制矿产开发的土壤污染等。

近日,航拍眉山市仁寿县宝飞镇尖石村集中托管的土地。潘建勇摄(C视觉)

看亮点

讲好“普通话”“四川话”“百姓话”

《条例》是四川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主要包括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防治机制;完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规范标准;明确分类管控、科学修复的治理措施;健全从严监督、齐抓共管的保障机制4个方面。

李银昌介绍,《条例》既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讲好“普通话”;又充分结合地方实际,讲好“四川话”;还始终聚焦民情民生,讲好“百姓话”。

“不少内容,都具有四川特色。”李银昌介绍,例如,四川页岩气资源量和可采资源量丰富,为减少页岩气勘探、开采等环节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页岩气开采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条例》专门明确页岩气勘探开发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针对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土壤风险防控和安全利用方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院长罗彬介绍:“从四川的实际情况来看,受矿产资源成矿作用和喀斯特地貌区沉积石灰岩的影响,四川盆周山区、攀西地区和川西高原地区存在自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属超标现象,特别是农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防控存在较大的隐患。《条例》便充分考虑区域环境背景值因素,明确对自然形成的重金属超标区域的土壤、农产品开展协同监测,对超标区域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调控等措施,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

《条例》还明确对若尔盖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多样的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系统和未利用地加强保护,维护其生态功能。

讲好“百姓话”方面,《条例》围绕群众关切关注的“米袋子”“菜篮子”等日常需求,要求定期开展耕地和农产品的协同监测,建立重要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长期监测机制以及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等,确保群众“吃得放心”。

对于如何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厅资环处副处长余飞表示,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增效措施,严格打击使用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受污染的耕地要全面落实分类管控制度,同时,要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生态环境厅严厉打击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修复和后期管理的全流程治理要求,守护好群众的“好房子”“好花园”,确保“住得安心”。

近日,华蓥市天池镇老屋嘴村在天池湖畔开发整治用于栽播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的荒山荒坡和废弃地。 邱海鹰 摄(C视觉)

谈落实

完善多项配套政策,严打多种违法行为

《条例》施行在即,未来将如何更好地执行?

生态环境厅法标处处长万平表示,将从加大宣传力度、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执法监督4个方面保证《条例》落实到位。目前,我省已经启动《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已初步修订完毕,正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21个市(州)政府意见。

康宁谈到,我省在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出台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管控标准》,把四川特征污染物纳入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中;制定了《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对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怎么评、怎么调查做了相应的规定。目前,还正在制订《铅锌冶炼行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地方标准,力争年内出台。“我们还将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出台有关标准规范,包括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指南、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指南等。”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加大涉土壤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把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查处相关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向农用地非法排放、倾倒、堆存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等违法行为。”万平表示。

《条例》明确对若尔盖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加强保护。图为成群的大天鹅来到若尔盖湿地。四川在线记者 尹钢 摄 (资料图片)

一图了解条例重点

●坚持“一二三”立法工作思路

坚持一项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立足两个出发点,确保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聚焦三类土地,以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为重点,护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好房子”“好花园”

●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坚持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跨部门协同,加强污染防治跨区域合作,明确污染协同治理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的二次污染

●强化页岩气开采污染防治

页岩气勘探开发单位要减少勘探、开采、封井、回注等环节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开展页岩气开采区域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对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废水、岩屑、污油等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规范地下设施设备污染防治

明确了输油管、加油站、地下储罐、填满场地等地下设施设备的设计、建设、使用应当符合防腐蚀、防渗漏、防挥发等要求,设施设备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并且参照上位法对违法程度类似行为的处罚额度,合理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升土壤污染调查评估质量

专门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建立了抽查制度,为提升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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