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行为算作违约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购买人逾期付款、逾期配合办理贷款手续;


【资料图】

3.出卖人在出卖房屋前,对房屋设立长期租赁合同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

二手房交易纠纷如何应对

1.协商。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红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双方在购房合同中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三、

二手房交易是否须有订金协议

找法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约定订金。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决定是否约定订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