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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记者连续在佛山禅城、南海两区多个城中村探访电费现状,发现收费多在1.3-1.5元每度,存在“加价收费”现象。
有多名房东和二手房东向记者表示,由于佛山现在施行阶梯电价,房屋出租的楼栋用电量较多,且一直都是按总表数值来收取,所以一般都会超出供电局规定的前两档用电量,按第三档约0.9元/度的标准交电费,所以对租客的电费收取水涨船高。
佛山某城中村。
对此,南都记者咨询了佛山供电局,其表示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屋可以向供电企业申请合表计收,单价可以降为六毛多一度。
《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46号)明确: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合表电价单价约为0.64元。
具体认定标准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该政策针对的城中村多户居住用户,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即按合表标准执行。
佛山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需申请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中的“业务办理”选项,选择“改类”功能进行线上办理,或者到各镇街供电营业厅线下办理。
实地探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房东并不知晓这一政策,但也有禅城区海口村的某一手房东表示知情并已成功申请。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李焕怡 实习生 林钰清 羊祖燕 欧阳洋 郑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