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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8月6日电(记者鲁元珍)针对京津冀等地及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8月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等地及黑龙江、吉林7省(市)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排危除险、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加上此前已预拨上述地区的1.7亿元资金,中央财政共已预拨上述地区5.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07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