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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 溟

今年以来,退市公司数量再创新高。目前,已有9家公司因触及各类退市情形而从A股摘牌,20家公司处于退市整理期,此外还有64家公司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伴随着全面注册制扎实推进,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与畅通退市渠道相辅相成,可以切实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并同步改革,强化优胜劣汰、吐旧纳新。上市机制与退出机制将有望真正做到能上能下、有进有出,为资本市场注入高质量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持上市公司数量动态平衡、保证市场流动性和金融资源合理充裕、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保障投资者信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主体和优秀投资标的,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场整体战、攻坚战、持久战,有利于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升资本市场的经济晴雨表作用、投资价值和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退市制度的不断优化和严格执行、配套机制与后续环节的逐步成熟和持续完善,将使风险类公司、“僵尸类企业”出清进一步提速,“炒差”“炒小”“炒壳”现象进一步受到遏制,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价值发现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预计财务类退市、交易类退市、重大违法类退市等强制退市的数量将持续增加,而吸收合并、重组上市、出清式资产置换等主动退市的数量也有望提高,IPO发行与退市的比例有望稳步向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看齐。

以常态化“退”市,促进资本市场不断迈“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提升相结合,培育优胜劣汰的健康市场生态与良性循环机制。应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退市标准,精简优化退市流程,从严落实执行强制退市机制,大幅提升退市机制的执行力与震慑力。将重大违法类等强制退市、吸收合并等重组退市、上市企业主动退市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推动常态化退市机制发力显效,维护和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市场秩序。

其次,坚持依法严格执行退市政策与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相结合,牢牢把握法治化、制度化、专业化、市场化、常态化原则。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和追责退市的全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证券稽查、行政执法基础制度与相关司法工作制度,统一标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强化力量,补足监管短板,加强监管力度,严防监管套利,有效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合力,用好用尽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等法律惩处制度,大幅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和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再次,坚持“有进有退”“应退尽退”与“进退有序”结合,做好平稳退市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的衔接工作。应充分认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特点、投资者结构、市场承受能力、新股东利益和老股东诉求等多方面因素,通盘考虑投资者准入与精准评测退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投资者风险,健全重大退市风险处置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交易监管、退市执行等工作并注重监管协作,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等相关机构、协会,实现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制度化、组织化。

最后,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快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应乘着全面注册制这一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改革的东风,继续统一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在清除害群之马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与社会责任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信息披露质量、企业治理水平和持续运营能力,强化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努力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在常态化退市的过程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以诚实合法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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