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资料图】
12月2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邓庆国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小平、管雄亚、周钰冰、李春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犹建川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剑鸣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剑鸣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小容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