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顺序:


【资料图】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以此类推。

(二)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四)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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