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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为培养一支“带不走”的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提升全省寺庙依法规范管理水平,11月18日,由省委统战部、省委涉藏办、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指导,省司法厅、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的四川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大会暨首届寺庙“法律明白人”省级示范培训班开班仪式在理县举行。

寺庙“法律明白人”是指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规范管理,能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藏传佛教寺庙宗教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述身边法治故事,组织法治文化活动,参与寺庙法治宣传栏和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建设;收集掌握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工作;参与寺庙依法治理,开展辅助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法治实践活动,参与寺庙依法规范管理。

加强寺庙“法律明白人”培养是打通民族地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我省将有计划、分步骤、成体系地推进全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在“八五”普法期间,为全省百人以上的寺庙,每50人中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为全省百人以下寺庙,每座寺庙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寺庙“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方式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6个课时,结束后统一组织上岗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和徽章。在岗培训则分为示范轮训、帮带培训、自主研训等,包括专题辅导授课、实地参观见学、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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