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审计厅以强化被审计单位风险防控、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为导向,聚焦各单位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开展省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以下简称内审专项检查)。2019至2022年累计共完成对45家单位的检查工作,在推动重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的基础上,着力从“三个维度”写好专项检查“下半篇文章”。

一是聚焦被检查单位,分类开展检查情况的整改督促。在总结前期分批分类开展省直单位内审专项检查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开展省属企业和省属院校两类单位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按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复核整改材料、现场抽查认定”的思路和流程扎实做好每家单位的整改跟踪工作,打通检查工作“最后一公里”。同时,注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通联协作,及时就检查发现的共问题和个别突出问题与国资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共同推动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聚焦各级被审计单位,高位推进内部审计规范建设。年来各单位持续重视和不断加强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内审专项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规范不足、审计质量不高、干部监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广东省审计厅研究制定《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9月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该制度对广东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级被审计单位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规范化操作指引。

三是聚焦市县审计机关,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广东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研究型审计思路,在边探索实践、边总结梳理前期开展的内审专项检查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出台《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指导广东省市县审计机关进一步明确检查工作的对象、目标、范围、重点和方式等内容,并将开展内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年度考核内容,有力督促基层审计机关重视加强内审指导监督工作。(记者/米思桥 通讯员/陈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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