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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昨天(5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在广东横琴公布,新规将从8月1日起施行。

其中,医疗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了,十五类澳门医疗人员经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后,可以在合作区范围内提供与其资格认可证书相符的医疗服务;在合作区取得执业证书的澳门医生、中医生和牙科医生,在其执业的合作区医疗机构具有处方权;在澳门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澳门中医生,可申请在合作区设立中医诊所。

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则明确了适用的对象、执业条件等内容,澳门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和药房技术助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合作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以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直接提供药学服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 冯方丹:有利于澳门医疗的专长、特色的管理模式,以及优质的医疗资源引进合作区,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提供更多维度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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