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8日,徐某某在梵净山核心景点红云金顶排队登顶的过程中,违反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及警示标识,在“金顶摩崖”石壁上使用钥匙刻划了12个字,内容为“保佑我儿某某快乐健康成长”,该行为被拍摄上传至网络平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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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微信通报截图
6月19日,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认为其行为对世界自然遗产、文物遗迹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徐某某违法刻字一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程序。
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在正义网上发布的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该院当天派员联合梵净山管理局、县文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联系景区公司配合排查违法刻字人身份信息,锁定违法行为人系徐某某。
“徐某某违法刻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其依法立案调查。”江口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针对公益损害后果界定,联合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专家开展鉴定评估。该案公告期满后,将根据诉前公告情况依法处理。
梵净山“金顶摩崖”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内,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景区整体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科学研究、历史研究、艺术观赏等服务功能和价值,属于全人类共同享有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2021年7月11日,一名男子执意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处刻留四个大字。
据了解,2021年,当地也出现过一起“刻字案”,一名游客在游览梵净山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被江口县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针对梵净山景区管理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检察机关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推动各方协同共治、逐步完善,促进梵净山综合治理和全面保护。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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