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续强降雨及上游洪水侵袭,清远全市多地出现严重洪涝灾害。截至目前,清远市财政局统筹下达资金2.32亿元,资金安排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为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复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为支持受灾地区及时做好抢险救灾、有序推进灾后复产、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等工作,此次下达的2.32亿元资金使用用途涵盖了救灾抢险的多个方面。其中,1780万元用于抢修交通水毁项目、3000万元用于农业防灾救灾保产复产工作、1071万元用于水利救灾、465万元用于学校救灾及维修应急工作、1684万元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救助、12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其余1.4亿元统筹用于救灾复产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介绍,资金按照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房屋损毁情况、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交通设施损毁等因素测算分配,重点对强降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其中下达英德的资金占比达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