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0号代表建议,将持续增加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供给,补齐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短板,挖掘盘活城市停车设施资源,推进有条件的停车设施“平改立”或“改扩建”。
目前,我省已将便民停车行动列入全省“暖民心”工程十大行动方案,省住建厅也将联合多个部门,持续增加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坚持“新建配建停车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为辅助、道路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建设原则,力争到2025年,全省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83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以上、年均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我省将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建设停车信息管理与诱导系统,运用智能化交通诱导信息平台,实时监控与发布停车泊位数据,诱导车辆合理、有序停车。理顺收费价格机制,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高峰高于平峰”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姜志远 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