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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重庆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树立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助力我市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绿色工厂。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工业企业。创建过程要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全面推行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及以上或行业领先水平;积极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鼓励采用“设计、融资、改造、托管”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二)绿色工业园区。全市范围内经国家或市政府批准的开发开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及其独立组团都可按照绿色园区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会同各园区管理机构,根据园区产业基础、发展阶段等情况,明确绿色园区创建路径和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形成年度绿色园区创建目标。重点关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绿色链条,推进园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主导园区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推动园区整体绿色发展。
二、推荐程序
(一)评价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相应的创建和评价要求(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函〔2016〕586号)中评价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评价,达到标准要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相应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可编制评价报告向所属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申报(纸质材料1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开展初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于8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汇总刻录光盘,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发布。市经济信息委对报送的材料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分80分以上列入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