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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意番 谭晨曦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新厂址落地、项目资金筹措等事项,希望明年新产品能顺利生产。”近日,位于资阳市的四川某氟业公司正朝着新的目标加速前进。谈及企业此前的经历,公司负责人王刚(化名)感慨不已,“要不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能不会有现在的发展态势。”

该公司是资阳市本地企业,成立已近20年,是一家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行业价值的民营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因素,公司陷入资金短缺困境,2013年至2016年,通过夸大财务报表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共计2000余万元,主要用于新产品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利息等,但到期无法归还。

公安机关收到涉案线索后,以王刚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立案侦查,并向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资阳市检察院将本案指定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雁江区检察院”)办理。在坚持依法审查的同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这样的司法理念告诉我们,要认真研判、吃透案件,不可机械办案,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

受理案件后,雁江区检察院认真审查证据,与侦查机关沟通补证事宜,请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并释法说理。同时,多次前往资阳市工商联、资阳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走访了解涉案企业过往表现及科研、商业价值,多次到涉案企业了解制造设备、实验室运转等相关情况,与金融机构核实了解协商还款进度,还跨地区走访了该公司的合作单位。

经多方调查,检察机关认为,该涉案企业产业价值较高、产品应用前景广,在推进氟化工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举措,且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着积极贡献。基于此,今年初,雁江区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表、资阳市工商联代表、资阳市委统战部统一战线服务中心代表等各方意见。经综合研判后,最终依法对王刚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纵容违法犯罪,雁江区检察院持续关注该企业的后续发展。近日,雁江区检察院对氟业公司进行了电话回访,得知该公司已经恢复实验室运行,与合作单位签署了新的技术服务协议,大家很是欣慰。“民营企业发展不易,检察机关应依法履职,助力民营企业在创新创业的发展道路上轻装稳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顾本案的办案经历,雁江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钟莉表示。

据悉,为更好应对类似可能涉及民营企业合规性审查的案件,雁江区检察院还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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