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益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月31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一批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省法院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7件,总涉案金额88.3亿元。在当天四川高院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例中,涉及养老公寓、养老服务、老年旅游、养老保险、特效药品、养老藏品诈骗等多个养老诈骗案由。其中,个别案件的受害老人超过千人,涉案金额达到1.07亿元。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的养老诈骗案件中,生效判处24名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2017.4万元。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法院通过集中审理、宣判等方式,遏制住养老诈骗蔓延趋势。集中宣判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并在集中执行中将追赃挽损作为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统计数据显示,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金额1.4亿余元。

典型案例1:投资“养老公寓” 千余名老人被骗1.07亿元

2011年7月,被告人舒生国等人成立成都绿益桂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后,绿益公司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养老公寓尚未建成以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不特定老年群众宣传桂森苑养老公寓项目。并通过售后返租、租赁返租、养老权益卡、储值消费养老服务等形式,承诺每年支付8%到17%不等高额回报,向1000余名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涉案金额约1.07亿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舒生国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

典型案例2:虚假预订养老床位许以利息,百名老人被骗119万余元

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四川佳茗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茗鑫公司”)在绵阳市安州区某地修建养老基地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为了解决困难,被告人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预订养老床位缴纳预存储值消费服务费为名,通过散发宣传单等方式,与个人签订协议许以每月变相支付2%的利息,在广汉市向社会不特定老年群众107人吸收资金共计119万余元。最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嘉从荣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

典型案例3:健康讲座销售的“特效药品”实际是保健品

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李帅在巴中市成立全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健公司”),业务范围为销售保健品、食品等。公司成立后,李帅雇佣张吉等人虚构权威身份,采取“视频会”“演讲比赛”“旅推”“餐推”“会推”等形式宣传自己所售卖FDP紫福口服液等保健品对多种疾病具有治疗效果,骗取老年人钱财,共计非法获利40.8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五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拘役、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

典型案例4:谎称“纪念钞”具有升值潜力和收藏价值,诈骗137万余元

2019年,被告人李云飞、李宇注册成立了“宜宾典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典雅公司”),并从网上低价购买“整版钞王”“盛世钞王”“中华钞王”等多种仿制钱币纪念钞套盒,以每套1.5万元、1.3万元、1.4万元不等的高价出售。该公司的销售人员以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谎称纪念币有极高的升值潜力和收藏价值,并在一两年后会对其进行高价回购,从而骗取被害人信任。经统计,典雅公司共诈骗王某某、张某某等32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37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云飞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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